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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年代农业生产合作社非包工工分票



 

(藏品编号:SD-3-2-002)

 

 

这组工票共两张,贰厘和拾分各一张,诞生于1956年前后,正值新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。中共中央推行《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》,将分散农户整合为集体生产单位,工分制成为记录劳动、分配口粮的核心凭证。

非包工属性区别于“包工票”(按任务量计酬),此类工票按劳动时长与强度计分。社员每日出勤由生产队长登记,凭票核算年终结酬,是“工分即命根”的真实载体。贰厘对应轻量劳动(如除草、巡田),凸显工分计量精细化。拾分等同壮劳力单日满工分,反映高强度劳作价值。票面加盖生产队长私章,体现三级管理体系(公社-大队-生产队)的基层权威。每张工票需经队长核验,兼具防伪与责任追溯功能。

工票是“初级社→高级社”过渡阶段的关键物证,承载农民从个体经济转向集体协作的变革记忆。私章与印制面值并存,映射朴素的地方自治模式,为研究50年代农村治理提供原始切口。